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6-050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9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6年3月9日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18号)。2016年4月8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26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6年5月7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34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6年6月8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46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配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初步确定的标的公司股权架构调整方案,继续推进标的公司的股权架构调整工作,继续推进配套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相关各方正在讨论沟通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部分协议初稿,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其他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的论证、沟通和完善。公司选定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法律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近日,公司解除了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决定改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服务机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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