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7-056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712日披露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17022号),公司股票自2017711日上午开市起紧急停牌,并自2017712日起连续停牌。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分别自2017711日、811日、91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自2017101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171017日(含当日)。停牌期间,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710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710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71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7119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及《问询函》的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于20171110日披露《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17-046号)。20171115日,公司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回复,详见20171116日发布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告:临2017-047号)及《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711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20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20171129日公司对《二次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回复,详见20171130日发布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告:临2017-052号)及《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1130日起复牌。

公司于20171017日披露的《审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基准日为2017531日,截至20171130日,上述《审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已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使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申请材料时《审计报告》和《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处于有效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加期审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加期备考审阅, 本次加期的审计及审阅基准日定为20171031日。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在此期间,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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