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8-08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出售公司所持上海东洲罗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有效回笼资金,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与上海东洲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东洲罗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罗顿”)4.25%的股权出售给上海东洲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最终确认的转让价格为55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刘肖滨女士和陈晖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出售东洲罗顿股权事项,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有效回笼资金,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出售股权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股权的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资产的公告》(临2018-085号)。
三、上网公告文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1、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