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8-083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81015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810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出售公司所持上海东洲罗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有效回笼资金,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上海东洲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1025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东洲罗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罗顿”)4.25%的股权出售给上海东洲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最终确认的转让价格为55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刘肖滨女士和陈晖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出售东洲罗顿股权事项,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有效回笼资金,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出售股权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股权的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资产的公告》(临2018-085号)。

 

三、上网公告文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报备文件:

1、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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