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50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9812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98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同意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刘肖滨、陈晖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53号)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823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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