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0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拟提起诉讼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对其原股东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开公司”)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海岸集团”)提起诉讼,要求综开公司和黄金海岸集团履行原股东出资资产过户义务,将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68 号(原 50 号)相关酒店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至酒店公司名下。

      本次诉讼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因本次诉讼尚未获立案受理,且未进入审理程序,因此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贾勇先生、李正全先生、牟双双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高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采取诉讼方式催收相关主体欠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或相关子公司对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主体归还分别于 2018 年 4月 10 日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承诺函》中所承诺的欠公司子公司的相关欠款。相关承诺详见公司首次披露于罗顿发展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次诉讼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因本次诉讼尚未获立案受理,且未进入审理程序,因此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贾勇先生、李正全先生、牟双双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高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


上一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的公告2021-005
下一篇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1-006

定期报告

公司季报及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