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1-027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1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1 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1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0213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文件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319

 

 

报备文件:1、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一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26
下一篇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2021-028

定期报告

公司季报及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