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1-051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人民币3,594,812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由于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承诺按时归还所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工程款对此上海工程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1226收到昌平区法院出具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227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号)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昌平区法院出具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1)京0114民初8923号】,具体内容如下: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通知人: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事由:开庭

应到地点:沙河法庭第一法庭

应到时间:202172290

 

三、 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624

 

 

报备文件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1)京0114民初8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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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

公司季报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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