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前后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罗顿发展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号)。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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