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2-02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业绩预告事项 

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罗顿业绩预告事项 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号 01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 函》全文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对我部前次问询函的部分问题予以回复,年审会计 师尚未发表明确意见。鉴于营业收入等相关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重大,有待进一 步核实,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 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司回复公告,公司已在 2021 年第四季度重点为腾讯电竞产品提 供了推广服务,并于 2021 年 12 月正式为腾讯获得 OCA 官方战略合作伙伴身份。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提供推广服务的具体内容;(2)当期是否已收到腾 讯支付的合作服务费用以及具体金额,当期确认收入的具体金额;(3)公司、 OCA、腾讯三方之间的具体支付安排,公司在该业务中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 人,收入确认采用何种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各项履 约义务的划分及合理性,以及各项履约义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和依据,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根据公司回复公告,公司的数字体育业务有三种主要业务模式,且公司 认为数字体育业务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 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腾讯的合作属于何 种业务模式;(2)该模式下公司的投入与产出分别是什么,是否具有完整的投 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是否能够独立计算成本费用和所产生的收入;(3) 该模式下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 值提升;(4)该模式下,公司目前有哪些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对客户、供应商 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5)该模式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和商业合理 性;(6)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腾讯相关业务收入及其他数字体育业务收 入是否应当根据《营业收入扣除》予以扣除。 

三、根据公司回复公告,公司四季度通过投标方式取得关联方公司北京罗顿 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罗顿)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约为 8300 万 元,第四季度按照施工进度确认部分收入,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使公司工程 业务收入大幅增长。2020 年年报显示,2020 年公司与北京罗顿之间的工程业务 发生额为 187.20 万元,2019 年发生额为 1355.3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 该合同项下当期确认收入的具体金额,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收入确认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本年度公司与北京罗顿之间工程业务发生 额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 存在可持续性;(3)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该关联交易相关收入确认是否 合规,是否应当根据《营业收入扣除》予以扣除。 

四、请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回复工作,按时回复问询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明确市场预期,避免“久拖不回”误导投资者。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直接决 定股票是否退市,影响重大。公司应当保证业绩真实性,依法依规进行会计处理 和营业收入扣除,不得通过未按规定确认、扣除营业收入的方式规避退市。如存 在差错,应及时更正业绩预告,充分提示退市风险,避免误导投资者。 

五、请年审会计师对前次问询函和本次问询函的问题发表核查意见。年审会 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实施充分、 适当、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审慎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回复。公司董事会应当 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函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 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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