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40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3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5 30 日,你公司提交披露对我部前期年报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名门世家项目会计处理问题。回复公告称,对于名门世家项目自2014 年以后,公司“将原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变更为按投资权益法核算”;“2014 年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司对上述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 年公司确认投资收益-79.10 万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影响-160.42 万元,经营利润影响81.32 万元。自2015年起,“基于谨慎性原则,停止就上海名门世家项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值对公司权益法处理进行调整”。请补充说明:(1)请公司列表说明,自2006 年参与名门世家项目以来,各年度具体的会计确认、计量依据、相关处理的具体会计准则依据和具体条款;(2)请公司列表说明,各年度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确认、计量依据、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会计准则依据和具体条款;(3)请详细说明2014 年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追溯调整的具体计算过程、对当年度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影响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具体条款和合规性;(4)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后一年即又转为成本法核算,频繁变更会计政策的具体原因、前后会计政策执行是否一致、计量方法多次转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请年审会计师认真核查该项目各年度交易事项涉及的合同文件,并就前述各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依据与条款进行核实并逐条发表意见。

二、所持东洲公司股权会计处理问题。回复公告称,2014 年以前,公司对所持东洲公司股权按照成本法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后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列报,并按照成本进行核算。请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具体规定,补充披露说明:按照成本法核算所持东洲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问题。回复公告称,“许可证的办理原计划全权由建设单位负责出面办理”,“后因建设单位改变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方式,由总包单位将原有施工许可证办理延期”,“在总包单位原有施工许可证延期手续未办妥之前,参照核发施工许可证的监管模式实施监管”。请补充披露说明:(1)目前施工许可证办理具体责任方名称、仍未办妥的具体原因、是否影响施工项目按期完成;(2)在未办妥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司施工项目是否实际开展、后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风险。

请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即予以披露,并于2019年6月5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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