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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09                                              公司简称:ST罗顿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9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李维

董事

因个人原因被文昌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1.3  公司负责人高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庆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746,451,927.72

839,088,738.22

-1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1,843,600.35

626,811,677.67

-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33

1.43

-6.9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11,165.57

-23,660,793.55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5

-0.05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63,049,738.40

56,336,363.82

1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59,254.39

-26,907,320.89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166,239.56

-28,234,887.62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01

-4.447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8

-0.06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

-0.061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446.99

-10,754.1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0,562.77

200,562.7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8,142.46

87,493.1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500.43

81,449.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5,652.56

-86,896.13


所得税影响额

-18,859.16

-64,870.36


合计

105,140.07

206,985.1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1,66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87,802,438

20.00

0

质押

87,8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海口金海岸罗顿国际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1,329,736

4.86

0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19,458,000

4.43

0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戴隆兰

5,810,701

1.32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欧阳春霖

5,178,800

1.18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艾许东

4,602,800

1.0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海口黄金海岸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886,008

0.89

0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吴克斌

2,157,900

0.4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赵杨

2,150,011

0.4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谢文贤

2,146,700

0.4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87,802,438

人民币普通股

87,802,438

海口金海岸罗顿国际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1,329,736

人民币普通股

21,329,736

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19,4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58,000

戴隆兰

5,810,701

人民币普通股

5,810,701

欧阳春霖

5,178,800

人民币普通股

5,178,800

艾许东

4,602,800

人民币普通股

4,602,800

海口黄金海岸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886,008

人民币普通股

3,886,008

吴克斌

2,157,9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7,900

赵杨

2,150,011

人民币普通股

2,150,011

谢文贤

2,146,7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6,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一户,即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前10名股东中法人股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即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和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流通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帐款较期初增加79.21%,主要为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2)存货较期初减少37.15%,主要为工程结算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67.15%,主要为农场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4)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00%,主要为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分类调整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为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分类调整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加100%,主要为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分类调整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5.28%,主要为本期理财产品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分类调整所致;

(8)预收帐款较期初增加49.24%,主要为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22.31%,主要为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00.94%,主要为本期酒店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补助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5.53%,主要为本期工程业务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1.17%,主要为本期联营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6.19%,主要为本期应付帐款核销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0.48%,主要为本期固定资产报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于20181015日就酒店公司与海口金狮娱乐有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案向海南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海南仲裁委员会于20181015日受理了酒店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海仲字第1039号】,案件已于20181226日、2019115日开庭审理。201943日,酒店公司收到海南仲裁委员会于201941日签发的《海南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海仲字第1039号】,其与海口金狮娱乐有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案已仲裁终结。 

因海口金狮娱乐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海南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海仲字第1039号】所裁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酒店公司的合法权益,酒店公司于2019610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2019612日,酒店公司收到了法院于2019610日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实施用)((2019)琼01382号),经法院审查,酒店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决定立案执行。201975日,酒店公司收到法院于2019627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琼01382号】。截至2019年9月30日,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尚在进行中。详见本公司20181017日、1122日、1212日、201914日、44日、614日、7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临2018-081号、临2018-087号、临2018-099号、临2019-001号、临2019-014号、临2019-045号和临2019-047) 

2、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上海时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时蓄公司”)签署《项目合作终止协议》,就上海名门世家商业广场项目进行权益分配,公司按持有的目标项目权益比例应享有的项目权益价值为241,081,200.00元,并由上海时蓄公司收回该权益。根据协议约定,上海时蓄公司以如下进度向公司支付享有的项目权益:第一期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总金额的51%,即人民币122,951,400.00元,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6-28日分批收到该款项;第二期118,129,800.00元扣减公司应支付未支付的投资款459,600.00元后的款项117,670,200.00元,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尚余117,670,200.00元项目权益款未收回。详见本公司2018年12月8日、12月12日、12月14日、12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临2018-091号、临2018-092号、临2018-093号、临2018-096号、临2018-097号、临2018-100号,临2018-101号、临2018-104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因装饰工程业务和酒店经营业务亏损,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公司名称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松            

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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