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0-017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2020418传真、电邮等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20204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侯跃武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7,912,369.34元。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45,258,122.29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准确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同意《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 年12月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对工程施工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583.56万元,计入公司2019年年度损益,共计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3.1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临2020-020号)。

(六)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7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财会〔201722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1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1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1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要求,同意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21号)

(七)同意《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共计1,066,909.46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截至核销之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1,066,909.46元,剩余账面价值为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坏账核销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坏账核销。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临2020-022号)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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