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2-005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 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罗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号 009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告称,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38 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鉴于公司 2021 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65 亿元,请公司详细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结合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合同条款、职责划分、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公司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二、请公司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是否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该项业务模式下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等情况,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资金流入情况、货物流转情况等,并说明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前五名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前五名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四、请公司逐条对照《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是否为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五、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六、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确认营业收入,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规避终止上市情形,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及时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如根据最终现场检查结果,公司扣除相关收入后,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依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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