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提名姜一飞女士为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九)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挂牌公司或者其控制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挂牌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挂 牌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挂牌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四)在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 人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述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的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 与挂牌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 未届满的;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六)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七)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相关规定,作为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被限制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 

(八)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 月的; 

(九)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包括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 人在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 年 6 月 16 日

上一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下一篇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2023-038

定期报告

公司季报及年度报告

——